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管 《中国中医药报》社有限公司主办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滚动新闻:

遗失声明      广西举办比赛探索中(壮瑶)药药膳食疗推广应用      国家卫健委召开"时令节气与健康"主题新闻发布会      “中医药防治新冠病毒感染诊疗技术体系创建与应用”获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中国中医药年鉴(行政卷)2022》入选"特优年鉴"      三项中医药相关技术入选先导技术榜      多国中西医学者共论功能性胃肠病管理之道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赴津就中医药等方面协同发展工作深入交流      美国中医药针灸学会举办首届国际中医师承拜师会      陕西副省长陈春江在铜川调研中医药传承创新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要闻  > 

甘肃规范中药材GAP基地检查管理工作

时间:2026-07-16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1版  作者:王耀

本报讯 (记者王 耀)近日,甘肃省药监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甘肃省《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中药材GAP)基地符合性检查管理规程,废止2024年试行版规程,通过标准化、规范化监管,强化中药材生产全流程质量管控,助推全省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新规依据国家多部法律法规及行业指导原则,结合甘肃中药材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明确省内中药材GAP基地符合性检查的申报、审核、评定、公示、监管全流程标准,检查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模式,严禁申报主体弄虚作假。

规程明确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工作机制,省级四部门组建常态化联席工作机制,由甘肃省药监局牵头统筹管理;市、县对应建立工作体系,分级负责材料初审、现场协助、日常监管、整改督办等工作。同时厘清各部门职责,多部门分工协作,覆盖中药材种植培育、生态种植、质量检测、企业监管等各关键环节。

新规明确申报主体范围及资质条件,支持多种模式联合申报,细化基地坐标、生产记录、人员培训等申报硬性标准。省级部门将按流程开展材料审查、专家联合现场检查,设定80分合格基准,对存在重大缺陷、逾期未整改的企业判定为不合格。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林草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依职责加强中药材GAP实施中的日常管理,强化通过GAP符合性检查中药(材)生产企业及其基地动态监管,确保中药材生产基地持续符合GAP要求。

(责任编辑:刘茜)

凡注明 “中国中医药报、中国中医药网” 字样的视频、图片或文字内容均属于本网站专稿,如需转载图片请保留 “中国中医药网” 水印,转载文字内容请注明来源中国中医药网,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维护网络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