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中日友好医院中西医结合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一条 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各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要提高对中西医结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负责组织制定相关规范和促进中西医结合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将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职能部门考核、临床学科评价、主诊医师组和医师个人绩效考核,推动全院中西医结合工作发展。
第二条 提升管理,强化中西协同,创新服务模式:将中西医联合查房、联合门诊、中医参与多学科会诊纳入制度管理和绩效考核。各临床科室要紧密结合自身发展重点和优势亚专科,以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为核心,整合各临床科室专家、诊疗技术、医疗设备等资源,聚焦重大疑难疾病,组建中西医协作团队,研究制定实施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对中西医联合开展的医疗工作量采取“双计量”的形式,给予参与科室进行绩效激励。通过“揭榜挂帅”方式遴选高水平中西医协同团队并予以专项经费资助。
第三条 筑牢基础,支持中医发展,提升诊疗水平:中医科室须设置二级亚专科或专业组,鼓励中医科室根据西医优势专科专业选择二级亚专科方向并建立协作团队,根据临床实践凝练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或优势环节治疗手段,完善病种数据库建设,建立中西医结合诊断及疗效评价体系,密切与各自领域高水平学科联系,积极汲取新理论、新方法,切实提升临床疗效。医院在人才、教育、设备、药品等方面积极给予支持。
第四条 重视人才,加强梯队建设,完善培养体系:制定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人才储备库,完善相应的评价遴选标准,匹配相关支持政策。通过多种方式培养中医类别医师、“西学中”和“中学西”人才。加强中医药人才的引进和招聘,提高中医药人才比例。设立“中日友好医院名中医”、“中日友好医院青年名中医”人才项目并建立工作室。
第五条 强化教育,建立培训学院,引领中西医教学:建立中、西医相互学习制度,牵头编制“西学中”规范教材和中西医结合专业规划教材,组织全国师资力量培训。设立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培训学院,招募优秀中、西医进修人员进行系统、规范的中西医结合专业培训。
第六条 科研协同,聚焦原始创新,注重成果转化:建立中西医结合科研平台,加强中西医结合科研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围绕重大疑难疾病、慢性病等,聚焦中药制剂、中西医结合诊疗设备、中西医结合适宜技术等关键领域,开展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和基础研究,探索中西医结合的新方法、新途径和新机制。推动中西医结合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高中西医结合的临床疗效和学术水平,推动中西医结合诊疗技术的普及与推广。
第七条 医药融合,强化中药质控,推进制剂使用:按照相关规定设置中药房,中药房的面积、设备设施等应当与业务规模和医疗需求相适应,中药品种、数量应当满足临床需要。加强中药房的管理,保障中药饮片、颗粒剂、协定方和院内制剂质量,提高中药调剂、煎煮等服务质量。加强中成药、中药处方合理性审核。通过多种途径推动院内制剂和中药特色产品研发及使用。
第八条 绩效引导,完善考核机制,提高协同能力:建立完善中医药服务绩效考核机制,统筹优化并差别化实施中医临床科室绩效,鼓励和引导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将中医药服务拓展到医院其他临床科室,鼓励将中医药服务提供情况纳入医院各临床科室及其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目标。注重从中医药服务的数量、质量和产生的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考核,避免以单一经济指标作为考核依据。
第九条 带动基层,推进医联体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分级诊疗、医联体、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紧密型县域医共同体建设等工作为抓手,推进中西医结合工作,推动构建完善中西医结合分级诊疗服务体系。依托远程医疗技术支持基层医疗机构提升诊疗能力并实现双向转诊功能。
第十条 数智赋能,强化信息化建设,探索中西医结合AI应用:将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纳入医院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实现中医电子病历、中医临床信息系统、中药房管理系统等与医院其他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利用信息技术开展中医远程医疗、互联网医院等服务,提高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和便捷性。建立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数据库,中医优秀病案数据库,名老中医药专家经验数据库等,利用大数据破解中医科研发展难题,为AI训练提供高质量数据并推动成果应用与转化。
第十一条 传承文化,创造中医药氛围,增进中西医交流:坚持文化自信、中医自信,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将中医药文化融入医院文化建设的整体规划中。通过在医院环境布置中体现中医药文化元素、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活动、举办中医药知识讲座等方式,传播中医药文化知识,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提高患者和医务人员对中医药文化的认同感和知晓率。
第十二条 转变观念,中西医协同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将中西医协同纳入医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立中西医协同应急救治机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迅速组建中西医结合应急救治队伍,开展中西医联合医疗救治工作。加强医院中医感染性疾病诊疗能力建设,提高中医在感染性疾病防治中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梁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