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药醉”案谈老年失眠用药之分寸
多年前,笔者曾先后遇到两位80多岁苦于失眠的患者,一男一女,均体形瘦小。二人主诉相似:夜间难眠,睡后易醒,白日精神不振。辨其证,皆属心肝血虚、虚烦不得眠。于是选用酸枣仁汤颗粒,每晚1包,1包仅3g。两位患者服药后,睡眠均迅速改善,夜里能睡了,原本缠绵多时的失眠似乎一剂而松。但随之而来的另一种现象令笔者惊讶:患者第二日起床后,睡意仍未消退,头脑昏沉,脚步不稳,行走时步态蹒跚,颇似饮酒后的“醉酒”状态。
仅仅在晚间服用1次3g的颗粒剂,何以疗效与不适反应都如此明显?是药力过强,还是药效持续过久?是酸枣仁汤本身有问题,还是患者体质过于敏感?这一现象在笔者心中盘桓多年。随着后来诊疗睡眠障碍患者的经验增多,笔者对这个案例才逐渐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
首先必须承认,酸枣仁汤在本案中的确是“药中病所”。《金匮要略》以酸枣仁汤主“虚劳虚烦不得眠”。其方由酸枣仁、茯苓、知母、川芎、甘草组成,具有养血安神、清热除烦之功。心肝血虚,则神失所养,虚热内扰,则烦而不眠。酸枣仁养肝血、宁心神,茯苓安神定智,知母清虚热,川芎调肝血,甘草和中缓急。若辨证准确,方证相应,治疗失眠颇为迅捷。两位患者一服即效,正说明“心肝血虚、虚烦不眠”之判断并非无据。
但问题也正在这里。首先,方证相应,说明治疗方向正确。剂量相宜,才说明治疗安全。对普通成人而言,3g颗粒剂或许不算大剂量;但对于80多岁、身材瘦小、肌肉量明显不足的老年人来说,这1包药未必仍是“小剂量”。高龄者肝、肾代谢能力下降,血容量、肌肉量、体脂比例均有变化,对安神镇静类方药更为敏感。若体重只有三、四十公斤,成人常规剂量在其体内可能形成相对偏高的药效暴露。
其次,老年瘦弱者本就容易存在肌肉量减少、平衡能力下降、步态不稳等问题。酸枣仁汤并非直接“伤筋伤肌”,但它使中枢觉醒度下降后,原本勉强维持的平衡—肌力系统便可能失去代偿。年轻人服后也许只是睡得沉些,老年人则可能表现为翌晨困倦、站立不稳、拖步、摆髋,甚至增加跌倒风险。由此可知,安神药的“余效”,在老年人身上可以被放大为临床风险。
再次,合并用药问题亦不可忽视。80多岁患者常同时服用降压药、利尿剂、止痛药、抗过敏药、抗焦虑药或安眠药。酸枣仁汤若与苯二氮䓬类、抗组胺药、酒精或部分抗抑郁药等同用,理论上可能会加重嗜睡、头晕与步态不稳。方中甘草还需注意与利尿剂、甘草酸制剂或其他含甘草方药叠加时,可能增加低钾等风险。因此,老年人失眠用药,不能只看“证对不对”,还要看“人能不能承受”。
从中医角度再看,这两位患者皆属心肝血虚、虚烦不眠,得酸枣仁汤后敛肝养血、宁心安神之效迅速显现。但老年人气血已衰,清阳不振,筋肉失养,药力稍过,则神机收敛太甚,清阳未能及时升达,故翌晨困倦、步履蹒跚。也就是说,酸枣仁汤并非“不良之方”,而是在证方高度相应之时,其安神收敛之力超过了患者当时的承受范围。
这一案例给我的最大提醒是:酸枣仁汤不是越足量越好,更不能对所有老年人都照搬成人常规量。虚证老年人用安神药,疗效快时,不适反应也可能来得快。对高龄、瘦小、步态不稳或多药并用者,初用安神方宜从小剂量起步,或改为半量、隔日量,密切观察翌晨清醒度、步态、跌倒风险和日间精神状态。必要时,还应重新安排服药时间,避免白日困倦,减少夜间起床跌倒之虞。
本案还提示,临床评价中药疗效,不能只看“睡着没有”。若患者夜间睡得好,翌晨却昏沉欲睡、步履不稳,甚至险些跌倒,则治疗并不圆满。对于老年人失眠,理想目标不是“睡得越沉越好”,而是夜能安眠,晨能清醒,白日能稳步行走、精神可用。安神而不碍清阳,助眠而不损行动能力,才是老年失眠用方的分寸。
中医理论中的“因人制宜”之“人”,不只是证型之人,也是年龄之人、体重之人、体力之人、合并用药之人。对高龄患者而言,1包颗粒剂是否为小剂量,不能只按包装规格判断,而应结合年龄、体重、肌肉量、步态稳定性、肝肾功能及合并用药重新估量。尤其面对瘦小老年人,药量可参考儿科按体重斟酌的思路,宁可先轻后重,不宜一开始即求速效。笔者后来常以此案提醒自己:中医安神治疗既要有辨证的准,也要有剂量的细。证准而量过,仍可失之偏颇,药效显著而醒后不适,也不可视为小事。探讨睡眠时,不应只讲“某方治某病有效”,更要讲何时当用、何人慎用、用后如何观察。疗效与安全并重,才是临床真正的稳妥。
酸枣仁汤之“药醉”,并非单纯副作用可概括,而是安神之力与老年人气机承受度之间失衡的表现。失眠属神机不敛,酸枣仁汤能养血敛神,使浮越之神归于内藏,但高龄瘦弱者气血已衰,清阳升发不足,若收敛过度,则夜虽能眠,晨不能清,遂见昏沉、步态不稳。睡眠治疗的最高境界,不是把人“压睡”,而是使夜间能藏、晨起能升,神机出入有度,动静转换有常。(戴昭宇 香港竣康中医诊所)
(注:文中所载药方和治疗方法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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