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支持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发展
近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等部门制定出台《安徽省支持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支持中药配方颗粒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安徽中医药产业提质扩量增效。
《意见》提出,引导临床使用。鼓励经审批或备案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配方颗粒。加强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临床合理使用,将中药配方颗粒处方纳入临床路径表单。充分保障临床使用安全和疗效,对已有国家药品标准和安徽省药品标准的中药配方颗粒,安徽省医疗机构不得使用企标产品。
《意见》明确,扩大产业集群。强化中药配方颗粒产业支持。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省医药领域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力争到2027年,孵化2家安徽省中药配方颗粒上市公司,生产中药配方颗粒的省内企业超过10家,配方颗粒年度营收超过10亿元,按国标或省标完成生产备案且在安徽省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超过500个,全省中药配方颗粒全产业链总产值进入全国前10位,产业规模和竞争力进入全国第一方阵。支持亳州市打造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基地。大力招商引资、招大引强,加快形成中药配方颗粒产业集群。鼓励安徽省符合条件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企业向中药配方颗粒领域拓展。
《意见》明确,培育优势企业。加强金融支持,省生命健康产业主题母基金设立包含中药配方颗粒投向的中医药产业发展基金,重点关注安徽省中药配方颗粒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链上下游,支持生产企业扩容、扩品。加大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培育力度,鼓励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鼓励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支持企业打造“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突出中药配方颗粒品牌建设。积极支持中药配方颗粒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意见》还提出,加大医保支持。动态调整安徽省医保中药配方颗粒目录。每半年开展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中药配方颗粒目录调整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畅通中药配方颗粒网上采购渠道。对企业新增中药配方颗粒挂网采购申请,开通“绿色通道”。
(责任编辑:高继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