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注册和备案管理
本报讯 (记者徐 婧)近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注册和备案管理的通知》,旨在构建权责清晰、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体系。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开展制剂备案应按照《安徽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申报资料编撰要点》要求,形成真实、完整、科学的备案资料;应对已获批或备案制剂开展标准自查,发现检测项目不全、限度不合理等问题的,应及时修订并申报标准变更;应持续完善中药制剂说明书的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安全信息;应依规开展处方、工艺等变更研究,确保中药制剂使用安全有效。同时,严格调剂使用监管,对近一年抽检不合格、检查存在严重缺陷的品种不予调剂。
(责任编辑:裴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