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管 《中国中医药报》社有限公司主办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滚动新闻:

遗失声明      广西举办比赛探索中(壮瑶)药药膳食疗推广应用      国家卫健委召开"时令节气与健康"主题新闻发布会      “中医药防治新冠病毒感染诊疗技术体系创建与应用”获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中国中医药年鉴(行政卷)2022》入选"特优年鉴"      三项中医药相关技术入选先导技术榜      多国中西医学者共论功能性胃肠病管理之道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赴津就中医药等方面协同发展工作深入交流      美国中医药针灸学会举办首届国际中医师承拜师会      陕西副省长陈春江在铜川调研中医药传承创新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要闻  > 

实现野生药用植物“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双赢

四川达州市野生药用植物保护与利用条例公布

时间:2025-10-24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2版  作者:王永明 陈代卓

近日,四川省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达州市野生药用植物保护与利用条例》。《条例》共30条,以“生态优先、分类保护、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为核心原则,构建起全链条管理制度,为守护秦巴山区野生药用植物资源、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条例》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在保护层面,《条例》明确禁止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用植物,采集国家二、三级保护品种需办理采集证,并按照采集证规定的种类、数量、部位、地点、方法、采集期和有效期等采集。同时要求对集中分布区设立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对极小种群采取就地就近保护,还将建立野生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库与动态监测机制,实时掌握资源变化。

在利用环节,《条例》既划定“红线”,也搭建“桥梁”。一方面,明确经营者需办理营业执照,建立购销档案并保存五年以上,禁止出售、收购非法采集的野生药用植物;另一方面,鼓励人工培育与产业发展,支持建设良种繁育基地、种植基地,设立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推动乌梅、天麻等道地药材产业化开发,助力“秦巴药库”转化为“经济宝库”。

下一步,达州市将开展《条例》“七进”活动,细化种质资源调查、执法监管等配套措施,确保法规落地见效。随着《条例》施行,达州将实现野生药用植物“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双赢,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与乡村振兴贡献力量。(王永明 陈代卓)

(责任编辑:杨敏)

凡注明 “中国中医药报、中国中医药网” 字样的视频、图片或文字内容均属于本网站专稿,如需转载图片请保留 “中国中医药网” 水印,转载文字内容请注明来源中国中医药网,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维护网络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