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度共鸣
中医药文化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璀璨瑰宝,承载着中华民族数千年来对生命与健康的深刻认知,凝结着丰富的思想内涵和价值理念,成为流淌在民族血脉中的文化基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构建起当代中国的价值坐标。深入探寻不难发现,中医药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根同源、一脉相承,共同滋养着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
“和”字当头,共筑和谐之基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层面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中医药文化中“和”的思想精髓与之高度契合,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了深厚的文化支撑。
“人天和合”是中医药文化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哲学思辨,强调人与宇宙万物在生命节律、能量流转上的共鸣,是人与自然系统休戚与共的辩证统一。《黄帝内经》中“人与天地相参”“人与天地相应”的理念,将人的生命活动视为自然系统中的有机一环,其生命状态始终与天地节律同频共振。中医诊疗实践中,这种理念转化为细腻入微的辨证思维,坚持“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人制宜”的诊疗原则,将患者所处的气候、地域等自然环境作为重要的诊断依据,这正是对自然规律的深刻敬畏与灵活顺应,让每一次施治都成为人与自然和谐互动的生动实践。“人天和合”理念可以超越医学领域,升华为关乎文明存续的生态哲学,唯有在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中,社会的文明才有可持续的物质依托,人际的和谐才有稳固的自然基石。
“医患和谐”是支撑社会和谐的重要支柱之一,中医药文化中的医患关系绝非简单的诊疗互动,更蕴含着“医乃仁术”的道德追求和“性命相托”的信任契约,这是社会伦理秩序的“重要镜像”。《医灯续焰》中“医之量,必有忍,其乃有济;医之言,仲尼大圣,屡以慎言为训”的训诫,道出医者素养的核心要义:“忍”并非消极退让,而是面对患者焦虑时的耐心共情,是遭遇误解时的包容体谅,唯有如此,才能穿透病痛的阴霾抵达疗愈的本质;“慎言”亦非沉默寡言,而是对病情解说的精准审慎,对患者情绪的体恤关照,在医患沟通中筑起信任的堤坝。对医者品德的要求,有助于构建互信、尊重的医患关系,这种由医患和谐生发的社会凝聚力,是国家富强的精神动能。一个充满理解与信任的社会,能最大限度激发个体的创造力,最有效地凝聚集体的向心力。
“形神合一”是中医药文化对生命本质的深刻洞见,关注人的身心和谐,揭示了生命体中物质与意识、生理与心理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辩证关系,形与神的和谐共振才是生命活力的本源。《黄帝内经》深入阐述了人的生理、心理与躯体的有机统一,指出“怒伤肝、喜伤心、思伤脾、忧伤肺、恐伤肾”的情志致病规律,将心理活动与躯体健康紧密相连,生动展现了生理机能、心理状态与躯体形态的有机统一。张景岳也提出:“形者,神之体,神者形之用”的论断,强调了个体内部的平衡与协调。这种对个体内部平衡与协调的深刻认知,超越了单纯的医学范畴,成为理解生命完整性的哲学指南。只有每个人都能实现身心和谐,才能以健康的体魄和积极的心态投入到国家建设中,这是国家富强不可或缺的人力基础。从“人天和合”的自然智慧,到“医患和谐”的社会伦理,再到“形神合一”的身心平衡,中医药文化中的“和”思想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三个维度,为国家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鲜活的文化脚注。
“仁”心济世,共建美好家园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追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中医药文化中“仁”的思想精髓与之一脉相承,为构建这样的美好社会注入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仁”是中医药文化的核心医德,根植于对生命本质的深刻敬畏,升华为对众生疾苦的深切关怀,是中医“医乃仁术”理念的灵魂所在。《劝医论》中“天地之中,惟人最灵,人之所重,莫过于命”的箴言,深刻体现了对生命的敬畏与尊重,医者面对的不仅是病理症状,更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个体,是每个生命背后牵系的家庭与希望。医者秉持仁心,施行仁术,将患者的生命健康放在首位,在治疗过程中不计个人得失,对所有患者一视同仁。这种“仁”的实践,正是“平等”“公正”在医疗领域的生动体现。医者对“仁”的坚守,实则在塑造社会公平正义的底层逻辑。当每个生命都能得到同等的健康守护,当疾病面前人人都能获得尊严与机会,社会的平等、公正便有了坚实的民生根基,进而凝聚起对社会制度的普遍认同,为国家发展提供稳定的价值共识。
中医药文化要求医者“见彼苦恼,若已有之”,这并非简单的同情,而是对患者的疾苦感同身受。这种共情之心促使医者不断提升医术,完善医疗服务,努力让每个患者都能摆脱病痛的困扰。同时,中医药文化在倡导医者心怀仁爱的同时,也强调“医有医道,行有行规”,医者在行医过程中严格遵守行业规范,这与法治精神高度契合。法治的核心是用明确的规则约束行为、保障权益,而医者对行业规范的坚守,正是法治精神在医疗领域的生动实践。他们既以仁心温暖患者,又以规则规范自身,让医疗行为在温情与秩序中并行不悖。当“仁”的理念融入社会的各个领域,人们都能以善意对待他人,以规则约束自己,“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美好社会愿景便会逐步成为现实。
“精诚”为本,践行价值追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中医药文化中“精诚”的思想精髓与之完美契合,为个人的成长与发展指明了方向。
孙思邈《千金要方・大医精诚》对“精诚”的阐释深刻而全面。“精”意味着医者要追求精湛的医术,达到“至精至微”的境界”,“博极医源,精勤不倦”是对医者终身学习的严苛要求。这种将职业视为毕生事业,以敬畏之心对待每一个细节,恰是敬业最生动的写照。在具体诊疗中,“精”又体现为“因人而治、精心处治”的严谨态度。中医讲究“辨证施治”,同样的病症,因患者年龄、体质、生活环境的差异,治疗方案可能大相径庭。这种不敷衍、不应付的专业态度,正是敬业的具体实践。在各行各业,只有像医者追求“精”那样,不断钻研业务、提升技能,才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价值,无数个体的“精”汇聚起来,形成推动社会发展的强大合力。
“诚”更侧重于医者内心的道德坚守,要求医者怀有“普救含灵之苦”的慈悲之心,具有拒绝“自逞俊快,邀射名誉”的清醒,坚守高尚的道德品质。“诚”的坚守,让医者以坦荡之心面对患者,以磊落之行践行誓言,蕴含诚信、友善的价值追求。当一个人以“诚”待人,真诚地关心他人、帮助他人,便能收获他人的信任与友善,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而这种“诚”延伸到对国家的情感上,便会升华为深沉的爱国情怀,古代医者常以“不为良相,便为良医”自勉,将救治个体与守护苍生相联系,这种“医国”与“医人”的通感,正是“诚”的境界提升。当每个从业者都能以“精”钻研业务,以“诚”坚守品德,便能在各自岗位上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追求,形成推动社会向上向善的磅礴力量,让正能量充盈每个角落,让文明新风成为时代主流。(李佳俐 窦红莉 陕西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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